中国音乐学院2012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在音乐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并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勤奋学习。
2.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2012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至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按同等学力报考;跨专业未获硕士学位的同等学力者不准予报考。
3.报考国家计划内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67年9月1日之后出生)。
4.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副教授(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5.现役军人考生,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6.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导师、专业方向、学制与招生名额
导师及专业方向:见附件1
学制:三年
招生名额:预计招收10人(以国家正式下达的计划为准)。
四、报名与确认时间、提交材料
日期 |
内容 |
注意事项 |
2012年3月5日之前 |
考生邮寄“报名材料” |
1、“报名材料”详见“报名材料说明”;
2、特快专递邮寄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翔路1号中国音乐学院研究生处,邮编100101;
3、考试费用请在“现场确认”时缴纳,请勿用邮局寄送。 |
2012年3月5日—9日 |
网上报名 |
考生登陆 http://bszs.ccmusic.edu.cn/wsbm/jsp/bswb_index.jsp进行注册并完成网上报名 |
2012年3月16日 |
公布资格审查结果 |
上网查看结果 |
2012年3月20日 |
现场确认 |
考生到我院进行现场确认(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
提示:考生务必邮寄报名材料并进行网上报名,否则将不具备报名资格。
报名材料说明:
1. 在我院网页下载并填写“博士报名附件表格”(《中国音乐学院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研究计划报告》、《中国音乐学院专家推荐书》、《中国音乐学院政治审查表》)。
2. 硕士学位课程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全文,未答辩者需提供毕业论文初稿。
3.身份证、硕士学位及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供在读单位证明书,最迟在入学前补交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4.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不交2、3两项材料,应交已学过的硕士学位课程的证明材料和成绩单,并提交学士学位证明书(复印件)。
5. 报考音乐学各研究方向的考生和作曲技术理论各研究方向的考生,应提交本人论文至少2篇(其中1篇为已在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要附刊物目录复印件);报考作曲方向的考生应提交本人作品2-3首(应含不同体裁的作品,其中1首为大型乐队作品,尽可能提交相关作品的音响资料);报考表演艺术研究各方向的考生,应提交与表演艺术相关的论文1-2篇(要求5000字以上)及代表个人水平的独奏或独唱音像(30分钟);同等学力者在提交的学术论文中,要求有1篇相当于硕士学位论文水平的学术论文,且字数应在1万字以上。
五、现场确认:
报考人员需于2012年3月20日到我院研究生招办进行现场确认(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
1. 查验“报名材料说明”中规定项目的原件。
2.三张一寸同一底版正面近期证件照片。
3. 考试资格审查费100元,考试费100元,加试费100元(同等学力或非音乐专业考生)。
4. 研究生招办将组织专家对报考人提交的论文、作品及音像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考生发给准考证。
六、考试时间、地点、科目
入学考试包括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1、考试时间
初试:2012年3月24-25日
复试、加试:2012年3月28-29日
2、考试地点:中国音乐学院
3、初试科目(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
(1) 英、日、德、俄语任选一门(不含听力)
(2) 主科
(3) 专业基础课两门(见附录)
4、复试科目
口试:主要考查考生读博期间的研究计划报告与考生的整体素质等。
同等学力或非音乐专业考生在复试阶段还须加试政治理论和一门专业课程(见附件3)。
七、体格检查
考生在复试时由学院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学院有关规定执行。
八、录取
根据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由我院发录取通知书。
录取类别:
1.计划内非定向考生:培养费由国家负担,毕业后在国家的就业政策指导下“双向选择”就业。
2.计划内定向考生:培养费由国家负担,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工作。
3.自筹经费考生:培养费由考生个人负担。
被录取的考生必须按照规定在指定时间来我院报到;应届考生被录取后在入学报到时若不能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则取消其录取资格。
九、其它
1.国家计划招收的定向、非定向生均不收取学费;自筹经费博士生学费2万/年。
2.我院无计划外委托培养的招生计划。
3.住宿费750元(一号公寓)或900元(二号公寓),户口及家庭住址都在北京的学生一律走读,不缴住宿费。
4.在校学习期间,定向、非定向学生按国家规定享受研究生助学金和公费医疗。根据本院有关规定享受研究生奖学金。
本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翔路1号 邮政编码:100101
中国音乐学院网址:www.ccmusic.edu.cn
研究生处电话:010—64887364 传真010-64887364
乘车路线:①北京站乘地铁至积水潭站转乘618路汽车健翔桥北站下车。
②西客站乘695路汽车到健翔桥北站下车。
③北京南站乘939路汽车到健翔桥东站下车。
附件1:中国音乐学院2012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导师、专业目录和考试科目
学科、专业名称及研究方向 |
指导
教师 |
招生
名额 |
考试科目 |
加试科目(附件3) |
130200 音乐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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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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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中国传统音乐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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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祖荫*
傅利民*
乔建中(外聘)*
姚艺君 |
2 |
①英、日、德、俄语②主科③音乐作品分析④中外音乐史⑤口试 |
见附件3 |
02民族音乐学/音乐人类学理论 |
陈铭道
杜亚雄
沈 洽
赵塔里木* |
05音乐声学 |
韩宝强 |
03中国音乐史 |
罗艺峰(外聘)
修海林
张静蔚
赵为民* |
1 |
①英、日、德、俄语②主科③音乐作品分析④中外音乐史⑤口试 |
04西方音乐史 |
李秀军*
杨静茂(外聘) |
06音乐心理学 |
刘 沛* |
1 |
①英、日、德、俄语②主科③音乐作品分析④中外音乐史⑤口试 |
07音乐教育学 |
管建华(外聘)
谢嘉幸 |
08音乐治疗学 |
张鸿懿(外聘)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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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作曲 |
高为杰*
金 湘*
权吉浩
施万春
王 宁*
赵季平(外聘) |
3 |
①英、日、德、俄语②主科③作曲技术理论(见附件2)④中外音乐史⑤口试 |
10和声 |
樊祖荫*
杨通八 |
11音乐作品分析 |
高为杰*
高佳佳
张筠青 |
12复调 |
张韵璇 |
●表演艺术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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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民族声乐表演艺术研究 |
金铁霖 |
1 |
①英、日、德、俄语②主科③音乐作品分析④中外音乐史⑤口试(见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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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民族器乐表演艺术研究 |
刘德海(琵琶) |
注①导师顺序以姓氏的拼音字母为序。带*导师2012年只招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博士生(见2012年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简章)。
注②赵季平、罗艺峰招收博士生的计划单列,名额各1名。
附件2:考试科目说明
1.作曲研究方向(代码为09)考生的作曲技术理论笔试需在复调、音乐作品分析和管弦乐法三门中任选一门答题。
复试要求:口试
2.作曲技术理论研究方向(代码为10-12)考生的作曲技术理论笔试按照下列规则:
(1)和声研究方向(代码10),可在复调、音乐作品分析和管弦乐法中任选1门
(2)音乐作品分析研究方向(代码11),可在和声、复调和管弦乐法中任选1门
(3)复调研究方向(代码12),可在和声、音乐作品分析和管弦乐法分析中任选1门
复试要求:口试
3.民族声乐表演艺术研究(代码为13)
初试要求:(1)中国歌剧1首
(2)中国艺术歌曲1首
(3)中国创作歌曲1首
(4)中国民歌1首
复试要求:口试
4.民族器乐表演艺术研究(琵琶专业)(代码为14)
初试要求:(1)风格性乐曲1首
(2)技巧性乐曲1首
复试要求:(1)传统乐曲1首
(2)近现代创作乐曲1首
(3)口试
附件3:加试科目
(一)具有硕士学位、报考跨专业的考生需加试的科目
1.音乐学类各方向:(1)和声(2)中西音乐作品听辨
2.作曲系:除选考1门科目的剩余2门科目,即:
(1)作曲方向:在复调、音乐作品分析和管弦乐法中任选2门
(2)和声方向:复调、音乐作品分析和管弦乐法中任选2门
(3)音乐作品分析方向:在和声、复调和管弦乐法中任选2门
(4)复调方向:在和声、音乐作品分析和管弦乐法中任选2门
3.音乐表演类各方向:(1)和声(2)论文写作
(二)以同等学力报考者需加试的科目:
1.音乐学类各方向:(1)政治(2)和声(3)中西音乐作品听辨
2.作曲系:(1)政治(2)除选考1门科目的剩余2门科目,即:
(A)作曲方向:在复调、音乐作品分析和管弦乐法中任选2门
(B)和声方向:复调、音乐作品分析和管弦乐法中任选2门
(C)音乐作品分析方向:在和声、复调和管弦乐法中任选2门
(D)复调方向:在和声、音乐作品分析和管弦乐法中任选2门
3.音乐表演类各方向:(1)政治(2)和声(3)论文写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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